受理介绍

  1.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本网站的举报,按照分级负责,属地和归口管理,认真调查、及时纠正、严肃处理的原则,办理和查核所受理的举报件。
  2. 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务职级和举报反映问题的性质,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采取转阅办理、转办查核等方式督促有关地方、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承办或进行直接查核。对群众反映的性质严重、内容具体、线索清楚的选人用人问题,进行立项督查。
  3. 经查问题属实的,依据有关规定,坚决纠正、严格问责;严重违反规定、已构成违纪违法的,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。
  4.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